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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章
关于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公告
访问次数:2892 发布时间:2013-11-22
为做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和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县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考试成绩发布与核查
(一)成绩发布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
(二)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司法局政治处申请成绩核查,超过公告期限的不再受理。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三、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
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2.身份证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4.近期同一底片2寸(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安庆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