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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风采
我的法律援助之路
访问次数:5578 发布时间:2017-01-10
我的法律援助之路
安徽正维律师事务所 黄娟
我是一名执业律师,从业近五年,五年很短,弹指一瞬;五年很长,从青涩步入而立;五年也很重,有着满满的积累和沉淀。回顾这五年的职业之路,感谢“法律援助工程”给我提供了发展的平台,让我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探索,从迷茫到沉稳的发展。
每个接触新领域的人总会有或多或少的不安和迷茫,于我而言,从一名法学毕业生过渡到正式执业的律师经历了反复的“自我肯定”及“自我否定”的过程。每个人对“职业”有着不同的向往,刚从院校毕业的我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律师职业,是因为我相信它会让我的工作学习充满挑战性。当我满腔热血的认为自己必会在这片领域实现价值,提升自我时,才发现“新手”融入社会不可或缺的是经验。多少次,我坐在律所的接待室,望眼欲穿的等待。在前辈们接待当事人时,摩拳擦掌,蠢蠢欲试。可真到了自己接待时,恨不能掏出了解的一切法律条文和理论知识,却回答不了一个实践性的问题,更无法让当事人信服的将案件交于我。法律理论与实践的差异及自我信心的打击不断的恶性循环,令我在实习前期对律师职业充满无措感。2012年,在市司法局的要求下,我所安排实习律师轮流在法律援助中心大厅值班,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法律援助工程”。在法援中心,律师不用考虑案源,这给刚进入律师职业的“新手”提供了巨大的发展平台。在接待法援案件当事人时,不以他们的去留为接待的最终目的,关键考虑的是如何处理案件,这让我在接受咨询时,可以专心分析案情。渐渐的,在接待过程中,基本的解疑释惑于我已游刃有余。一段时间后,我迎来了职业生涯中的第一个法援案件,虽然在处理时有太多遗憾和不足,但这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承办,意义重大。它不仅让我锻炼业务能力,更重拾自信心,让我了解到“律师职业”也是一种责任,接受了这个案件,就要义不容辞的把案件处理好,尽量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是对自己内心承诺的信守和尊重。在随后的法援案件处理中,由开始的无措、不安到同类案件的熟稔及不同法律关系案件的初步分析,我渐入佳境,得到了当事人肯定的同时,提升了能力,充实了自我。
《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规定:“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可见,法律援助是社会律师应尽的义务,但于我个人发展而言,法律援助不仅是义务,更是我律师成长道路的基石。在今后的法援之路上,我将继续努力,怀一份进取心,提振精气神,锐意进取;怀一份责任心,严把案件质量关,无愧受援人的信任;怀一份敬畏心,不忘律己,尊重法律,弘扬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