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从业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访问次数:4133 发布时间:2020-03-27
各县(市、区)司法局、经开区政法办、高新区社发局、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秩序,有效遏制行业不正之风,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市直政法单位巡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法〔2020〕13号)以及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印发<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庆司党〔2020〕3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20年3月至6月,对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一次从业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严守纪律、维护公平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为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开展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思想政治、法规党纪、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重点整治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党建工作和内部管理不规范以及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违反执业规定、未尽职代理等行业不正之风,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二、整治重点
本次从业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突出解决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不重视党建工作,“重业务、轻党务”,“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没有严格落实到位。律师事务所党员专职律师组织关系不及时转入律师行业党组织,或不参加党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和组织生活,对党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党员违反党纪党规。
(二)突出解决执业理念不端正问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和高收费,忽视履行社会责任,公益法律服务不热心、不上心,不严格执行乡镇(街道)、社区值班制度,不履行帮助解决涉法相关问题和法治宣传工作义务,基层法律工作者以律师名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三)突出解决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问题。部分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规范度不高,法纪意识淡薄,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遵守有关规定。为不正当目的,与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甚至行贿,影响案件依法办理。
(四)突出解决律所和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缺失问题。“重收益、轻管理”,不按规定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负责人缺乏制约措施,未能有效规范本所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行为;内部管理混乱,采取出具或者提供空白介绍信等方式,为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违法执业提供便利。
(五)突出解决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监管不力问题。行政主管部门对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日常执业活动监管不力,投诉查处工作机制不健全,未建立规范台账,对违纪违规问题查处不及时。行业协会自律职能作用发挥不够,与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划分不明晰。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分专题培训、自查自纠、整改查处、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专题培训。时间安排:3月20日-4月10日前。各县(市)、区司法局专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进行动员部署。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一次“规范执业”专题讨论活动,深入剖析违法违规行为表象背后的成因和根源,总结经验教训。
(二)自查自纠。时间安排:4月11日-4月30日。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结合各自实际,对近3年来办理的相关案件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收案收费、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执业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找出管理短板。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各所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形成自查报告。县(市)区司法局对各所自查报告进行审查,于5月10日前汇总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市直律师事务所自查报告于5月7日前报市律协,市律协审查后报市司法局。
(三)整改查处。时间安排:5月1日至5月31日。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一次执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上述列举的五类问题,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现象,直接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对其中的党员一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理。市司法局对各地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前期关于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违规违法问题受理办理情况以及执纪问责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严格依规依法处理到位。
(四)建章立制。时间安排:6月1日-6月30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指导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党建工作制度,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对前期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上报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利用这一契机,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多个基础环节入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列入市司法行政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2020年评先评优、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依据。
安庆市司法局